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品牌档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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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的重要部署,及国家智囊团和主流媒体提出建立国家品牌计划的战略,“推动建立全球统一品牌评价体系”的要求。省市县政府也专门出台专项奖励资金,设立“福建省质量奖”,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加强质量管理,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推动产品向品牌的转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9年福建品牌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对象

      2019年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旅游区域品牌。包括:农业、纺织服装、机械设备制造、能源化工、轻工、建材建筑装饰、医药、餐饮业、金融业、信息产业、商业零售等行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

(三)遴选目标重点为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四)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三、评价方式

 福建省海峡品牌经济发展研究院通过多渠道、多领域、多角度进行信息数据征集、参考、分析、研究,同时依据具有独创性、前瞻性、专业性著称的《品牌标志管理办法》、《品牌评价办法》等规定,对企业经营状况、创新能力、社会信誉、产品质量性能、产品认知度、民意测验、环保安全、销售服务、行业分析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成长性和抗风险能力等要素的分析、集成和判断来进行测评、审核认定。研究院品牌专家审核通过,并在福建省品牌政务网(www.fjppzw.gov.cn)公示。无异议者,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福建省海峡品牌经济发展研究院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就本次评价工作安排、评价方法、申报要求及相关标准进行解读,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二)数据采集。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有关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并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可登陆福建省品牌政务网站(www.fjppzw.gov.cn)下载有关申报表格推荐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工作中掌握的行业信息和数据,对企业填报的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推荐。

   (三)专家评审。数据采集整理完成后,由福建海峡品牌经济发展研究院组织和评价工作组进行评审。

   (四)宣传发布。对品牌价值评价较高、品牌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自主品牌,福建省海峡品牌经济发展研究院联合中国二大品牌专业媒体之一————海峡品牌杂志社权威发布公示。并在福建省品牌政务网“福建省品牌档案库”频道上宣传一年。

本次福建品牌建档工作本院授权指定福建海峡头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福建省海峡品牌经济发展研究院

                                                                                                       2019.1.6

联系人:品牌档案办公室主任王保田    总部地址:福建省总工会大楼七层         

电话:15280403333   邮  编:350000    传  真:0591-8785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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